台中市數位知識經濟協會章程第一條、 第三條、本會以台中市為組織區域。 第四條、 第五條、本會任務如下: 第七條、會員會員代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之: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。團體會員代表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而喪失資格時,原派會員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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